宁晋县东汪镇东汪三村村委会楼体亮化工程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楼体亮化工程 | ||
所在地区 | **省-**市-**县 | |||
项目实施地点 | **县东汪镇东汪三村 | |||
最高限价 | 40200元 |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招标内容 | 14瓦线灯条2.6公分*1米共计230根;7瓦线灯条2.6公分*0.5米共计10根;4瓦金线灯条2.6公分*0.3米共计20根;50*50壁灯2个;太阳能板:1米*0.67米100瓦太阳能光伏发电板),电池:80AH磷酸铁锂电池(间接性放电8-12小时)20套;3*5方管2.0厚太阳能板支架20套(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40200元,资金比例 100% | |||
计划工期 | 7天 | 招标方式 | 其他 | |
项目概况 | 14瓦线灯条2.6公分*1米共计230根;7瓦线灯条2.6公分*0.5米共计10根;4瓦金线灯条2.6公分*0.3米共计20根;50*50壁灯2个;太阳能板:1米*0.67米100瓦太阳能光伏发电板),电池:80AH磷酸铁锂电池(间接性放电8-12小时)20套;3*5方管2.0厚太阳能板支架20套(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 |||
其他情况 | ||||
标的情况展示 | ||||
交易条件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800.0元 | ||
受让方缴纳风险保障金 | 0.0元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三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资质要求 | 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供应商具有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 |||
其他条件 | 保****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供应商可结合自身实际,自主选择。鼓励供应商选择电子保函参与招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 1.银行保函:由基本账户出具。 银行自有投标保证金保函固定格式的,可以采用自有固定格式。但应明确包含招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金额、有效期(至少包含投标有效期)、保函条件等内容。 2.电子保函: 供应商可通过登录“电子保函在线管理平台”(www.****.com/xt)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咨询电话:0311-****0080。用户注册认证审核后可在“项目查询-查看项目详情-开具保函”直接办理。投标保证金收益人为:**县****公司。 | |||
申请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 无 | |||
出让行为的行政备案责任 | 出让方 | |||
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 已经招标方(采购方)决策同意 | |||
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已经相关行政部门批准同意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名称 | ****交易中心 | 联系电话 | 177****5900 |
项目所属部门 | 交易部 | |||
项目联系人 | 高进亮 | 联系电话 | 177****5900 | |
传真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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