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2404-320543-89-01-296298年产新能源汽车电池载体300万套项目
建设单位:****
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 53.塑料制品业 292;
项目性质:**;
建设地点:苏****开发区长胜路109号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00万元,环保投资14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因此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一些机械噪声,预测源强峰值可达75~85dB(A)左右,为控制设备安装期间的噪声污染,施工方应尽量采用低噪声的器械,避免夜间进行高噪声污染,减轻对厂界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设备安装期的影响较短暂,随着安装调试的结束,施工期环境影响随即停止。
营运期:
1、空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均接入市****水厂集中处理,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
主要噪声源为生产及公辅设备,设备都安置在室内,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经预测,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标。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处置。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处置或综合利用,不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报告经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后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及经济可行,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情况下,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来讲,,具有环境可行性。
上述评价结果是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规模、布局做出的。如建设方扩大规模、改变布局,建设单位必须按环保部门要求另行申请。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公示网站内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周围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地址:苏****开发区长胜路109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经理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99****9990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淀杉湖市****公司
地址:****开发区东吴南路苏粤工业小区4号标准厂房五楼西侧597室
联系人:郭工
电话:135****9006
电子信箱:"mailto:****@qq.com">****@qq.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