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2月 25日至 2024年12月3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875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区 |
建设单位 | **** |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位于**市**区新塘镇广深大道中6号之2。项目主要从事动物美容、洗浴、寄养、动物疾病预防、诊疗、治疗(包括三腔手术和绝育手术),预计宠物诊疗3650例/年(其中三腔手术宠物1095例/年)、宠物美容洗浴1825例/年、宠物寄养5475例/年。项目员工人数7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65天,实行1班制,每班工作10小时。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
环评机构 | **震宇****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营运期,项目宠物美容洗浴废水、职工和顾客生活污水、宠物笼及排泄盒清洗废水预处理后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处理厂;项目医疗废水经消毒装置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