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区拱北粤海中路2161号**大厦1401房屋流标;
2、**市**区拱北粤海中路2161号**大厦1403房屋流标;
3、**市**区拱北粤海中路2161号**大厦501房屋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为中标方;
4、**市**区拱北粤海中路2161号**大厦506房屋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奕龙****公司为中标方;
5、**市**区拱北粤海中路2161号**大厦602、603房屋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市东****公司为中标方;
6、**市**区拱北粤海中路2161号**大厦604房屋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珠****公司为中标方;
7、**市**区拱北粤海中路2161号**大厦605、606房屋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陈军为中标方;
8、**市**区拱北粤海中路2161号**大厦1006A房屋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珠****公司为中标方;
9、**市**区拱北粤海中路2161号**大厦1006B房屋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市****公司为中标方;
10、**市**区拱北粤海中路2161号**大厦1203房屋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市****公司为中标方;
11、**市**区拱北粤海中路2161号**大厦1204房屋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市上艺****公司为中标方;
12、**市**区拱北粤海中路2161号**大厦1301房屋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市****公司为中标方;
13、**市**区拱北粤海中路2161号**大厦1402房屋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市****公司为中标方;
公告期为2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间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中心书面反映。中标人在公告时间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中心开具《中标通知书》,并凭《中标通知书》与物业出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中标人逾期不签《物业租赁合同》的视为弃权,保证金不予返还,用于补偿委托人因流拍受到的损失。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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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