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5
根据****申请,我局拟对“金雁﹒雁溪园二期(1#-34#楼及地下室)”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核对,并赴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经核实,申请规划核实内容符合规划要求。
为强化社会监督机制,推进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公开性,保障公民依法行使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现对该项目竣工规划核实事项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七日)。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规划局反映。
规划核实公示内容 | |
建设单位 | **** |
建设项目 | 金雁﹒雁溪园二期(1#-34#楼及地下室) |
建设坐落 | ****中心****路西四段 |
规划许可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66944.44㎡。其中1#、2#、4#、5#、6#、8#、9#、10#、13#、28#、29#、30#、32#、33#、34#楼1693.60*15=25404.00㎡;3#、7#、11#、12#、14#、15#、18#、19#、22#-27#、31#楼1167.60*15=17514.00㎡;16#楼1879.46㎡;17#、20#、21#楼2151.61*3=6454.83㎡;地下室15692.15㎡。 |
规划核实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65503.90㎡。其中1#、2#、4#、5#、6#、8#、9#、10#、13#、28#、29#、30#、32#、33#、34#楼1647.10*15=24706.5㎡;3#、7#、11#、12#、14#、15#、18#、19#、22#-27#、31#楼1136.85*15=17052.75㎡;16#楼1798.50㎡;17#楼2075.70㎡;20#楼2062.96㎡;21#楼2075.96㎡;地下室15731.53㎡。 |
项目其他事项 | - |
1、公示地点:①项目现场,②****政府公众信息网;
2、联系地址:**市雁**路西四段3号****规划局;邮编:618300;
3、联系电话:0838-****583;
4、附件:雁溪园竣工总平面图.pdf
****规划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