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2-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区域规划 |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县年产16万吨绿色有机农副产品综合加工项目
项目位置:**县跨越大道东段北侧
变更内容:
地块东侧原有的6#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904.77㎡变更为632.12㎡,6#生产车间建筑面积减少1272.65㎡。6#生产车间变更后建筑面积632.12㎡(其中:生产车间建筑面积559.43㎡,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30.70㎡,配电房建筑41.99㎡)。取消原有独立消防水泵房和配电室总计建筑面积337.87㎡。
地块东侧增加7#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918.68㎡。6#生产车间南侧增加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水池,其中消防水泵房总建筑面积95.70㎡,消防水池总建筑面积139.10㎡。南侧增加东西门卫室,建筑面积74.10㎡,地块东侧公厕建筑面积不变。
总建筑面积由原来22224.97㎡变更为22842.03㎡;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由原来36395.12㎡变更为37693.53㎡;地下建筑面积由原来250.32㎡变更为215㎡;基底面积由原来21661.63㎡变更为21710.06㎡;建筑系数由原来60.14变更为60.28%;容积率由原来1.011变更为1.046;绿地率由原来8.3%变更为8.17%;停车位由原来73辆变更为76辆;非机动车停车位由原来182辆变更为189辆。
设计单位:****
该项目设计变更方案,已于2024年11月27****中心2024年第35次业务会审议,现予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3日)。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对该项目情况予以监督。如有异议或意见,请及时书面反映,以便我单位做出科学公正的决策,相关利害关系人若申请听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以便组织听证会。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或申请听证,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或申请听证,应署名真实姓名、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异议、意见或听证申请等书面材料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并对公示方案没有异议。
电话:0370-****061
联系单位:****中心(法规股)
联系地址:****融媒体中心
****中心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