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迎春灯饰制作服务进行院内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有实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一、比选内容 项目名称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迎春灯饰制作服务 | 1 |
成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比选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在****官网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比选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12月26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26日0:00时至2024年12月30日24: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递交或顺丰邮寄纸质版资质文件报名。
报名方式:请务必将参与比选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名称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地址以及法人授权文件,供应商一般资质和特定资格要求等相关信息,盖鲜章后的清晰纸质版文件现场递交或****采购办李老师收(收件地址:**市**区萱花路439号采购办,李老师:023-****5105,请一定使用顺丰邮寄,拒收到付邮件)。报名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响应人名称相同,只有按上述规定报名后,才具备响应资格。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纸质版报名资料(****采购办公室)。
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综合楼四楼会议室);
(五)比选地点:****综合楼4楼会议室(地址:**市**区萱花路439号)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待定。见官网通知
五、本项目无需购买比选文件 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比选。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服务采购中,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比选,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服务,制造商参与比选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比选。
(五)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比选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官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未按时报名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或不接受合同分包、转包。
(九)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医院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5105
地 址: **市**区萱花路4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