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致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422MA0Y3F777J | 建设单位法人:王中 |
张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省**市**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锅炉改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经度:125.064722 纬度: 42.915000 | ****机关:****保护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0-15 |
辽环东审字〔2024〕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10-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 |
12 | 运营单位名称:**** |
****0422MA0Y3F777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422MA0Y3F777J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0700MA17RY2C6D | 竣工时间:2024-10-29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改建1台6t/h生物质热水锅炉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1台6t/h生物质热水锅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生物质热水锅炉运行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生物质热水锅炉运行工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低氮燃烧+布袋式除尘器+35m排气筒 废水:锅炉排污水经污水管****处理厂统一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墙体隔音、加装减震垫等措施 固体废物:生物质灰渣及除尘灰袋装储存于库房内,定期外运用作农肥;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低氮燃烧+布袋式除尘器+35m排气筒 废水:锅炉排污水经污水管****处理厂统一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墙体隔音、加装减震垫等措施 固体废物:生物质灰渣及除尘灰袋装储存于库房内,定期外运用作农肥;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锅炉燃料只能是生物质成型燃料,不得燃用煤及其它高污染燃料。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燃料仅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18 | 0 | 0 | 0 | 0.018 | 0.018 | |
0 | 0.0027 | 0 | 0 | 0 | 0.003 | 0.00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6549.12 | 0 | 0 | 0 | 6549.12 | 6549.1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1.05 | 0 | 0 | 0 | 11.05 | 11.05 | / |
0 | 0.65 | 0 | 0 | 0 | 0.65 | 0.6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 | / | 废水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为pH值7.2-7.3,COD:15mg/L;SS:43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低氮燃烧+袋式除尘器+35m烟囱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排放限值 | 低氮燃烧+袋式除尘器+35m烟囱 | 锅炉烟囱出口平均烟气量为15160m3/h,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低于设备检出限20mg/m3,本次按照检出限的一半进行核算,排放浓度为10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折算后最大排放浓度为169mg/m3;烟气黑度小于1级 | |
2 | 燃生物质燃料、灰渣、除尘灰均采用袋装,暂存于封闭的锅炉房内,定期洒水降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厂界无组织控制标准 | 燃生物质燃料、灰渣、除尘灰均采用袋装,暂存于封闭的锅炉房内,定期洒水降尘 |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177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减振、隔声 | 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4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2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物质灰渣及除尘灰袋装储存于库房内,定期外运用作农肥;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本项目废布袋委托环卫部门处理;锅炉灰渣、除尘灰袋装暂存于锅炉房内,定期外售用作肥料。厂区固体废物均已得到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发生。 | 企业已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已制定应急预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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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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