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发文时间 | 2024-12-25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迪润欣滴灌带及水带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初步审查意见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迪润欣滴灌带及水带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本项目位于**回族自治区**市**县**镇菊花台村,行政隶属于**市**县管辖。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租赁**市**县**镇菊花台村帮扶车间一座,占地面积为2016㎡,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4条滴灌带生产线和3条水带生产线、办公区、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7000万米×4条滴灌带及180万米×3条水带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为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4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为5%。
二、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管理,文明施工,规范操作,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降低施工过程污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运营期熔化挤出工序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通过采取集气罩收集并汇集到管道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有组织排放限制的要求(非甲烷总烃:100mg/m3);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4.0mg/m3)的要求;熔化挤出工序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通过封闭式生产车间、密闭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等环保治理措施后排放。
2、水污染防治方面。生活污水依托车间外南侧现有配套旱厕处理,定期清掏。
3、声污染防治方面。运营期噪声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噪声设备通过基础减振、消声、合理布局、定期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方面。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产检验时产生的不合格品,破碎后回收于本厂再利用;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并盛放桶内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润滑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油类包装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及处置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与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环境风险防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能力,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三、本审查意见只对本《报告表》内容有效,如项目建设性质、内容、地点、规模、工艺、环保措施等发生改变,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审查意见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未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进行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运。
五、项目的日常现场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市******执法大队负责。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联系电话:0953-****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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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