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港升级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政府关于印发《**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4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渔港升级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渔港升级改造工程
二、项目概况
本工程项目位于**县新盈镇新盈渔港区域,地理坐标为东经109°31′、北纬19°54′。本港水陆交通十分发达,陆路距西线环岛高速公路25公里,水路至洋浦港约30公里,水上航线可通往**、八所、**、**、越**防等地,拥有理想的水陆交通网络。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500吨级冷藏运输船码头227.9m,共2个泊位;600HP渔业码头总长270m,共5个泊位;公务船码头168.5m,共2个泊位;加油码头106m,共2个泊位;18m休闲渔船码头泊位20个,南侧系泊岸线180.9m,北侧系泊岸线226m,北侧**防波堤200m,避风塘高桩平台3797m2,避风塘**护岸192m;南侧防波堤近岸加固段长394m、南侧防波堤离岸加宽段长505m、拆除南侧港池内防波堤200m;护岸修复894m;航道和港池疏浚120.44万m3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期24个月。
根据**省2019年海岸线修测结果,本项目占用人工岸线1185.43m。项目申请用海面积5.8528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本项目防波堤修复工程拟申请用海年限至2064年,共计40年。
根据《海域使用分类》(HY/TC 123-2009)规定,本项目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一级类)中“渔业基础设施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为“筑构物”(一级方式)中“非透水筑构物”(二级方式)和“透水筑构物”(二级方式)。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
****农业农村局
四、海域使用论证机构
******公司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本
网络链接:****渔港升级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详见附件。
六、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意见接收单位:****规划局
联系地址:**县文明中路资规局612室
联系人: 倪先生
联系电话:****4491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提出反馈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