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靠山镇油松疫木采伐迹地清场(第一批)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 14:1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01月0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省**市顺**琥珀大厦2012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1月06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 **省**市顺**琥珀大厦2012室) | ||
预算金额 | ¥135.99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畅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024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兰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振民151****88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顺**琥珀大厦201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畅024-****0246 |
项目概况
**市靠山镇油松疫木采伐迹地清场(第一批)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6日 10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靠山镇油松疫木采伐迹地清场(第一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9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5.9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根据树木除害处理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疫木采伐迹地清场处理。
2、采伐现场所余枝梢及大于1厘米以上的枝条全部清出现场,运送至粉碎现场进行粉碎或焚烧,粉碎最大粒径不得超过1厘米,削片厚度不得超过0.6厘米。
3、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
4、在采伐、运输过程中,如有侵犯其他林权所有者权益的,由中标供应商自行协商具体补偿事宜。
5、清场处理面积:151.1公顷。
6、质量标准:按省、市、县相关行业标准验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6日 至 2025年01月02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 **省**市顺**琥珀大厦2012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6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 **省**市顺**琥珀大厦20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
联系方式:024-****0246
邮箱地址:****@163.com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210********05000713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兰线
联系方式:王振民151****8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顺**琥珀大厦2012室
联系方式:刘畅024-****02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畅
电 话: 024-****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