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回收拆解10000辆汽车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302MA5PF0YL98 | 建设单位法人:陈** |
罗伟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区 |
****工业园来武二级公路与**路交叉口南侧厂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回收拆解10000辆汽车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C42-废弃**综合利用业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区 **工业园来武二级公路与**路交叉口南侧厂房 |
经度:109.****77636 纬度: 23.****8241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21 |
来环审〔2022〕14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302MA5PF0YL98001Y |
2022-11-0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150 | 运营单位名称:**** |
****1302MA5PF0YL9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302MA5PF0YL98 | 验收监测单位:**天龙****公司 |
914********642129B | 竣工时间:2024-08-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本项目属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属于废旧**回收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属于报废汽车拆解回收项目,未发生变化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回收拆解10000辆汽车(其中小型汽车5000辆、大中型汽车3000辆、新能源汽车2000辆) | 实际建设情况:年回收拆解10000辆汽车(其中小型汽车5000辆、大中型汽车3000辆、新能源汽车2000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工艺流程:燃油汽车拆解工艺流程:进厂检验→报废燃油汽总体拆解工艺→安全气囊爆破→拆除**催化器、电容器→排空和收集车内废油液→收集汽车空调制冷剂→报废机动车贮存→拆解深度→存储和管理。新能源汽车拆解工艺流程:检查、检测、评估→断开高压回路→排空、收集残存废液→回收空调制冷剂→拆除阻挡部件→断开高压线束→拆卸各动力蓄电池→收集冷却液→外露线束、金属绝缘处理、标识→收集总成冷却液、拆除驱动电机→其它拆卸工序。项目仅对回收的报废汽车进行金属框架拆解,不对拆解部件深加工、不涉及深度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无变化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土方工程时,辅以洒水降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覆以防尘网;建筑材料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定期喷水压尘等防尘措施;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地加快施工速度,减少施工时间,并建议施工单位采取逐片施工方式;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必须定期检查,破损的设备应及时修补。泥沙水通过排水沟收集,通过初期雨水池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除尘;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放,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施工机械维修和更换机油时产生的含油水须经过隔油池处理后回收利用;清洗施工车辆、机械产生的废水及混凝土养护废水须进行沉淀处理后回收利用;生活污水通过化粪****园区污水处理厂。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对振动大的设备采用减振基座;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应适当减速,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在中午和夜间禁止施工;同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 (二)落实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机动车拆解车间有机废气、切割废气、破碎工序粉尘。废油收集过程中采用气动废油抽取机回收废油液,并辅以压缩空气吹扫提高废油回收效率,减少有机废气排放,且车间内安装换气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加速车间内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逸散速度。通过在切割处安装可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有效收集切割过程生产的切割粉尘,未能有效收集的切割粉尘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加强车间内的通风换气,加速颗粒物的无组织逸散程度。破碎工序粉尘采取集尘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处理后排放。确保营运期废气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限值要求。 (三)落实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区外围设置雨水沟,并于厂区东北面设置雨水沉淀池和配套油水分离净化设备,初期雨水水质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经沉淀、隔油处理后用于生产过程及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红水河。 (四)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车身撕裂抓机、液压剪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选用先进高效、低噪声设备,并做好生产设备的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声现象,对于老化的高噪声设备应尽量淘汰;高噪设备底部加装防振基座,减少振动噪声的传播;产噪设备应合理布局,高噪源应尽量布设在车间中部,使噪声达到最大限度的自然衰减。确保项目四周厂界处昼间噪声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昼间标准要求。 (五)合理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项目运营期的一般固废有废钢铁、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及废玻璃,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仓库,定期外****公司或交由具备处置能力的企业进行处理。危险废物有废制冷剂、废尾气净化装置、废铅酸蓄电池、废电路板(含电容器)、含汞开关、废滤清器、废液化气罐、含油手套和抹布、隔油池和油水分离器油泥统一分类收集在密闭容器中,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废油液依托现有项目设置的废油液储罐进行收集储存,汽油、柴油和其他废油液分别采用单独的抽取设备分开抽取,经过管道分类泵送至汽油、柴油和其他废油储罐内分类储罐,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确保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七)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一)已落实。施工期严格执行各项防尘措施,合理安排工期;施工废水经过处理后均回收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园区污水处理厂;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对振动大的设备采用减振基座;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适当减速,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在中午和夜间禁止施工。 (二)已落实。运营期采用气动废油抽取机回收废油液,并辅以压缩空气吹扫提高废油回收效率,非甲烷总烃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3)处理后排放,车间内安装换气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进行切割工段捕集粉尘,粉尘采用集尘罩+2#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2)处理排放,加强车间内的通风换气;破碎工序粉尘采取集尘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处理后排放。 (三)已落实。生产区外围设置雨水沟,并于厂区东北面设置雨水沉淀池和配套油水分离净化设备,初期雨水水质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经沉淀、隔油处理后用于生产过程及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处理厂处理。 (四)已落实。选用先进高效、低噪声设备,并做好生产设备的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声现象,淘汰老化的高噪声设备;高噪设备底部加装防振基座,减少振动噪声的传播;产噪设备合理布局,高噪源布设在车间中部。项目四周厂界处昼间噪声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昼间标准要求。 (五)已落实。项目运营期的一般固废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仓库,定期外****公司或交由具备处置能力的企业进行处理;危险废物统一分类收集在密闭容器中,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见附件3),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七)已落实。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
本项目新增两个排气筒,属于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改进的情形;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24 | 0 | 0 | 0 | 0.024 | 0.024 | |
0 | 0.042 | 0 | 0 | 0 | 0.042 | 0.042 | |
0 | 0.036 | 0 | 0 | 0 | 0.036 | 0.03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021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851 | 0 | 0 | 0 | 0.185 | 0.18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67 | 0 | 0 | 0 | 0.007 | 0.00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 已建设,纳入园区污水管网 | / | |
2 | 初期雨水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已建设初期雨水池并配置油水分离净化设备 | 在竣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油水分离排口监测数据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DA001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已建设 | 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
2 | DA00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已建设 | 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
3 | DA00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已建设 | 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建设 | ,在竣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厂界外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在标准限值内,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运营期的一般固废有废钢铁、有色金属、废塑料、废 橡胶及废玻璃,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仓库,定期外售到物资再 ****公司或交由具备处置能力的企业进行处理。危险废物有 废制冷剂、废尾气净化装置、废铅酸蓄电池、废电路板(含电 容器)、含汞开关、废滤清器、废液化气罐、含油手套和抹布、 隔油池和油水分离器油泥统一分类收集在密闭容器中,贮存于 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 废油液依托现有项目设置的废油液储罐进行收集储存,汽油、 柴油和其他废油液分别采用单独的抽取设备分开抽取,经过管 道分类泵送至汽油、柴油和其他废油储罐内分类储罐,定期委 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 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确保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 | 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暂存管理和外委安全化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3间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废旧电瓶暂存间,以及废机油和废液暂存间)内,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技术规范进行处置。其中液体严格采用容器盛装,所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单独存放,并标注危险标识等,建设单位与**欣****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协议(见附件6),执行严格的危废转运联单管理制度,实现危险废物的安全化处置。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应收集、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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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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