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司****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施工精装修专业分包标段1采购公告
根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细则》等要求,现对 ****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项目 精装修专业分包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于平台报价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施工项目精装修专业分包
2、项目编号:****
3、项目地点: 项目位于**省**市灵均路以西、石湖东路以南。
4、控制价:920206.82 元(含 9 %增值税发票),超过控制价按废标处理;合同期单价不予调整,详见询价文件其他要求),不同税率依据税前价评标,请合理安排报价。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资格要求: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基本户证明。
2、资质、证书类要求: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自 2021年1月 1 日至今)至少具备 1 项50万已完工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并附不低于业绩规模金额80%****银行转账记录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4、其它要求:提供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如有不良信用记录,按无效标处理。
①响应询价文件要求接受付款条件及招标单位合同版本。
②不同投标人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等异常情形的,按无效标处理,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建工招采平台(网址:http://cg.****.cn/),进入“非招标/询比价”模块,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缴费回执单、报价,询价记录表及其附件资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投标文件(询价表)未签字盖章的,无报名回执单均按废标处理,授权委托人签字需附授权委托书。报名费用300元,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项目于2025年1月2日9 时00分网上开标。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投标人请于2024年1月2日9时00分前在**建工招采平台进行报名、报价,上传文件(询价报价表、营业执照、基本户证明等资料,均需盖公章)。
六、联系方式
1、项目相关事宜咨询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136****7931。
2、投标相关事宜部门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52-****343。
七、明细及要求
1、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付款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付款前需提供等额结算专用发票。
2、结算方式:每月按照实际结算费用,按季度支付已结算工程价款的 75%;项目竣工验收且跟踪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价款的 90%,建设单位完成项目审计定案后付至审定价款的 97%,留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期满后30日内无息支付。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招采平台账户)人民币 壹万元整(¥:10000元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限:中标后七日内缴纳
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银行账户: 122********028641
开户行:****银行**县支行
履约结束后15日无息退还
4、(1)项目工期紧张,必须保证足够的劳动力,满足招标人工期要求;(2)施工程中不得使用电动车,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 (3)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安全、包验收通过、包完工清场(精保洁)、包检测、包报告。(4)投标文件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合同规定内容冲突,若出现冲突投标人须及时提出问题,申请澄清与答疑,若不及时提出做无效标处理。(5)不同投标人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等异常情形的,按无效标处理,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6)各分项子目报价需附在各单位投标文件中,若单项不报价,则按无效标处理。(7)需详细阅读图纸,所用材料符合国家、地方质量标准,施工工艺满足图纸设计、验收要求。图纸未明确的地方,投标人应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若招标人有具体要求,则投标人须无条件满足,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8)投标人中标后需送样品到项目供甲方选择,待甲方确认后再进行生产安装,投标人不得已甲方选择的样品与投标时不一致为由变更报价,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后期招标项目需要优化设计的,由投标方负责,最终由业主方确认,方可进场施工。(9)各分项子目报价需附在各单位投标文件中,若单项不报价,则按无效标处理。(10)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单位员工,投标时提交开标前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承诺项目负责人每月在现场不少于 22 天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实施过程中如确须更换,更换的项目负责人条件不得低于投标时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条件且必须经招标人书面批准。现场负责人为非中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的,视为再转包或再分包。(11)不****公司管理费,个税及附加费、印花税,不包括3%增值税,工具、机械自带,住宿自理。
5、按不低于合同额15%抵扣公司的房产或工抵房,分包单位按照中标额在选定具体房源后,在履行合同两个月之内(也可以用已经产生的应付款抵扣),及时处理合同中约定的房产,同时办理好相关房屋的网签等转户相关手续。消耗的房产金额不占用支付比例,抵房****公司将优先考虑优秀供应商的申报,享受优秀供应商相关权利。
6、分包内容包括装饰工程:包括门窗拆除、砖砌体拆除、铲除涂料、裱糊面、墙面打磨、平面块料拆除、天棚面龙骨及饰面拆除、建筑垃圾外运、砌块墙、构造柱、现浇构件钢筋、墙面涂膜防水、防滑地砖楼面、块料踢脚线、贴釉面砖墙面、铝合金扣板吊顶、硅钙板吊顶、无机涂料墙面、成品隔断、洗手盆、卫生间扶手、镜面玻璃等图纸范围所有工程。 安装工程:包括配电箱、桥架、铁构件、电缆保护管、电气配管、电力电缆穿线、电力电缆头、凿槽、刨沟及恢复、电气配线、普通灯具、插座、照明开关、接线盒、送配电装置系统、抗震支架安装、脚手架搭拆等图纸涉及范围。
7、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甲方需调整原合同单价,中标单位方无条件服从此条款,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 (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15%以内或增加超过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 (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 ①超过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1%) ②超过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2%) ③超过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 ×(1-3%) ④超过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 ×(1-4%) 以此类推。 式中:P0-原合同单价; 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8、不****公司管理费,个税及附加费、印花税,不包括3%增值税,工具、机械自带,住宿自理。
9、特别提醒:投标人严禁不平衡报价,若出现不平衡报价,投标人有权通过总价下浮率调整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