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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车辆维修保养项目采购公告
1.询比采购条件****2025年车辆维修保养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批准。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以下简称“高开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询比采购内容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5年车辆维修保养项目
2.2询比采购内容
询比采购内容:维修、保养、洗车等服务,包括车辆大修、中修、小修、各级维护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本次询比采购分1个合同包。具体内容如下:
合同包 | 工作内容 | 备注 |
1合同包 | 维修、保养、洗车等服务,包括车辆大修、中修、小修、各级维护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
2.3服务期:本项目合同期设置为“1+1”模式,第一年度合同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甲方将视乙方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4服务地点:申请人所提供的地点。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附件1。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文件均将被否决。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com/ebidding/)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28日23时59分止(**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4.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300元/合同包,售后不退。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14时00分
5.2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申请人完成申请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5.3申请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项目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申请人需要考察项目,考察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项目考察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6.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采购人:****
地 址:**省**市**区龙阳大道9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 139****2089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四新大道28号******中心34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59****5214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1:
附录1 资格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包 | 资质要求 |
第1合同包 | 须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心主**内有固定的维修点(提供固定维修点的自有产权证件或租赁协议的扫描件); 2、具有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二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或《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二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或已通过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并提供备案表(经营范围包含二类及以上车辆维修)。 |
注:1.申请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申请人,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3.****中心主**指含**区、**区、**区、**区、**区、**区、****中心**。
附录2 资格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
第1合同包 | 申请人近3年承担过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或数量不少于20****公司/团体车辆维修服务的类似业绩。 |
注:1.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或成交通知书的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或成交通知书时间为准,近3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包 | 信誉要求 |
第1合同包 |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申请人对以上(2)、(3)、(5)信用状况应附指定网站截图。
人员 | 最低数量要求 | 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 | ||
维修人员 | 5 | 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
注:项目负责人、维修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工作经历采取承诺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附录5 资格条件(主要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生产能力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备注 |
1 | 举升机 | / | 台 | 2 | |
2 | 四轮定位仪 | / | 台 | 1 | |
3 | 轮胎动平衡机 | / | 台 | 1 | |
4 | 扩胎器 | / | 台 | 1 | |
5 | 烤漆烘房 | / | 间 | 1 | |
6 | 空压机 | / | 台 | 1 | |
7 | 洗车设备 | / | 套 | 1 |
注:表中设备为最低要求,申请人应按照上述要求填报设备清单并附相关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