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25日我局对**壹宝家居年产200万件铜配件饰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单位:****
联 系 人: 李蕾
电 话:0830-****050
地 址: **玉蟾街道酒香大道1****中心重大项目服务专区45号窗口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1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504MADAAG93XB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杨晓彬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 关于年产3万套液压油缸及配套设备设施 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建函〔2024〕39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 关于年产3万套液压油缸及配套设备设施 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3万套液压油缸及配套设备设施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济开发区城**业园,建设一条活塞杆生产线、2条缸体生产线、一条喷漆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设施和环保设施。占地面积20082.04m2,购置数控设备、缸筒深孔加工设备、焊接机器人、数字试验台、自动喷漆线等仪器设备。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不同规格油缸共3万吨/年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改革局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408-510521-04-01-538907】FGQB-0430号),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项目符合**市生态环****经济开发区城**业园规划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关要求。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全封闭,项目磨床、锯床加工采用湿式作业;焊接烟尘经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喷漆、烘干均在伸缩式封闭喷漆房内进行,负压收集的废气经水箱喷淋+水雾分离系统+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处理后达标排放;抛丸废气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自然沉降;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清洗废水经除油后用作水箱喷淋用水,水箱喷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经隔油后的食堂废水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设置平面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房隔声效果,厂界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强对各类固体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和综合利用的规范化环境管控。含油棉纱手套、漆渣、废水性漆桶、废活性炭、漆雾喷淋沉渣、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含油金属屑、废过滤棉、废柴油等危险废物按规定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机加工边角料、焊接烟尘、抛丸粉尘外售**化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加强源头控制,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油类原料库房、喷漆房、水性漆库房、清洗区域、循环水池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日常维护和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全。 (六)全面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采取可靠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及物资,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七)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要求。按要求制定项目污染物排放和周边环境质量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运行基本情况,公示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八)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总量控制:根据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项目不许可污染物排放总量。 四、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五、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应主动开展排污登记。项目竣工后,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项目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请**市**生态****执法大队将本项目纳入双随机监管。 | |
许可决**期 | 2024/12/25 | |
有效期自 | 2024/12/25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3509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400MB****512Y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