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2月 26日至 2025年01月0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华梦街6****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462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区 |
建设单位 | **** |
项目概况 | ****建设项目位于**市**区榄核镇广珠路74号之一2栋201(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8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主要从事耐火材料制品制造,年产除气箱内衬30吨、过滤箱内衬40吨、流槽30吨。本项目东南侧为幸福路,西南侧为**市****公司,西北侧为**市恒****公司,东北侧为******公司;边界外500米范围内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包括坳尾村(西南,145米;东南,97米)、下坭村(东北,192米)、坳尾小学(西南,345米)、双翼小学(东北,432米)、广****学校(东北,203米)。 |
环评机构 | ******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本项目投料、搅拌混合废气(以颗粒物表征)经集气罩收集至移动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烧结废气(以颗粒物表征)通过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