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补贴项目公示(第一批)的通知
根据《****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3〕197号)、****委员会、****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凉发改能源〔2024〕120号)及相关规定,现将拟补贴项目公示通知如下:
一、补贴原则
按照省、州下达建设任务共计350枪,其中乡乡全覆盖领域11枪、智慧小区领域75枪、景区领域256枪、其他领域8枪的任务要求,结合任务类型,按照充(换)电设施设备投资补助=核定建设数量x标准功率x平均建设成本x三州地区补贴系数(0.5),并且补贴金额不超过充电桩设备投资金额的50%核定补贴金额。
二、补贴项目
1.**市城市****公司**市特来电智慧小区充电共享服务一期****电站、****电站、南苑小区充电桩、丁家坝小区充电桩、****电站、****电站、****电站、****电站、****电站、****电站、九州.****电站、正黄.****电站、康郡.花园城(1区-3区).****电站、****电站、****电站、****电站、****电站、合****电站、****电站、****电站),拟补贴16万元(其中智慧小区建设任务配套资金2万,激励资金14万)。
2.**市和源建设****公司****停车场充电站项目,拟补贴65.4万,属于景区建设任务配套资金。
3.**市和源建设****公司**市邛海国家****中心****电站,拟补贴60.6万,属于景区建设任务配套资金。
4.**市和源建设****公司**市智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停车场充电站项目),拟补贴38.8万元,属于景区建设任务配套资金。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26日-2024年12月31日
如对以上补贴项目有异议,可电话反映相关诉求0834-****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