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2年**区白马街道新大垾等4个村高标准农田一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验收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繁****酒店4楼
成交金额:4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2年**区白马街道新大垾等4个村高标准农田一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验收项目 服务范围:协助采购人对**区白马街道境内的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并配合进行项目验收。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根据工程建设及各阶段验收进度要求及时开展全过程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 服务标准:按相关规范完成验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马宁东、胡南洋、颜志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按磋商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1)2022****经济开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全程技术服务与指导和2021-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项目;(2)2021年度**市**区高标准农田验收服务;(3)**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级验收及竣工验收抽检。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花园9栋102室,联系电话150****3708。
5、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杨河路28号
联系方式:130****6418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湾沚区世茂大厦1605室
联系方式:150****37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荣
电 话:150****3708
采购人:****
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