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大道以北、环保大道以西二宗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拍卖公告
饶产办ggz2024-572号
受委托,****定于2025年1月10日(星期五)16时****交易中心举行“**县**大道以北、环保大道以西二宗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拍,具体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序号 | 坐落位置 | 土地性质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 (㎡) | 单价 (元/㎡)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不动产权证号 | 土地使用期限 |
1 | **县**大道以北、环保大道以西2020-G3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 出让 | 工业用地 | 64727.88 | 约:98.7 (约:6.58万元/亩) | 638.87 | 180 | 赣(2024)**县不动产权第****144号 | 2021年1月29日—2071年1月28日 |
2 | **县**大道以北、环保大道以西2020-G3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 出让 | 工业用地 | 32862.88 | 约:98.7 (约:6.58万元/亩) | 324.36 | 90 | 赣(2024)**县不动产权第****143号 | 2021年1月29日—2071年1月28日 |
二、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协议成交,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标的咨询和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
四、重大事项:
1.本次挂牌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土地利用和规划条件说明及瑕疵见**市盛业房地产****公司出具的饶盛业(2024)土估字第027号评估报告书。
2.标的新旧、规格、面积等均以现状拍卖,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标的物价值较大,请意向受让方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经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潜在的瑕疵,拍卖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和反悔。
4.公告的土地面积均为参考面积,可能存在误差,实际交付以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以办理权属证明时相关测绘部门实际测量为准,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
5.本次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后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等所需交纳的相关税费按法律**策规定各自承担。
6、标的拍卖成交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不动产权属过户手续和标的实物交付手续,拍卖方不负责标的交付工作。
7、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8、买受人需于成交确认后7日内一次性将拍卖成交款交清。
五、竞买报名手续: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9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原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员工办理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查)到****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保证金。保证金应于2025年1月9日17时前转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竞买成功的受让方,保证金抵作交易服务费等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算账户期间产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名:**市****公司,账号:793********0016,开户行:****分行)】
六、报名地址、联系电话:
**县冰溪镇人民大道152号(莲塘信用社边) 0793-****698 180****9918(张)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省公共**交易平台
https://ggzy.****.cn/jyxx/trade.html
****交易所**办事处:0793-****993 财务:0793-****225
****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