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联通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水厂****联通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水厂****联通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水厂****联通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1 | ||||||||
招标人 | **** | ||||||||
最高限价 | 陆佰壹拾捌万陆仟壹佰柒拾元壹角肆分(****170.14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市**区**路112****广场A座1703、1702 联系方式:0564-****332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4日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9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无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工业园千丝情商业街S1号楼209室 | ||||||||
投标价(元) | 大写:陆佰零陆万肆仟柒佰叁拾玖元零陆分 小写:****739.06元 | ||||||||
项目经理 | 孙丹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皖 234****02991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慈龙芳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四****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 址 | ******园区金周路595号1栋18楼1802号 | ||||||||
投标价(元) | 大写:陆佰零陆万肆仟柒佰肆拾伍元捌角陆分 小写:****745.86元 | ||||||||
项目经理 | 罗丹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
川251********10004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丁应奇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县**镇**村东街114号 | ||||||||
投标价(元) | 大写:陆佰零陆万肆仟柒佰陆拾壹元伍角伍分 小写:****761.55元 | ||||||||
项目经理 | 程力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皖234****06647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王贵云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0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 地址:****中心后东三楼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64-****111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市**区****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市**区****管理局交易监督股。 地址:**市**区城南镇**大厦9楼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0564-****192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区****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市**区****管理局交易监督股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市**区****管理局交易监督股。 地址:**市**区城南镇**大厦9楼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0564-****192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