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4-12-25
****3000吨年金属表面处理加工及8000吨年氮化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我局拟对****3000吨/年金属表面处理加工及8000吨/年氮化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0991
联系地址:****开发区政务大厅环保窗口(邮编4103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3000吨/年金属表面处理加工及8000吨/年氮化盐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经开区桪木冲路**惠科联东产业综合体一期19栋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科****公司 |
项目概括 | “峰翎金属科技”拟投资5000万元,购买**经开区桪木冲路**惠科联东产业综合体一期19栋厂房,建筑面积为2213.16平方米,进行“3000吨/年金属表面处理加工及8000吨/年氮化盐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主要从事氮化盐生产和金属表面渗氮处理(氮化盐盐浴热处理)。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何措施 |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氮化盐生产过程投料工序在投料口逸散的颗粒物自然沉降。粉碎工序和喷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的收尘装置收集处理后,尾气在车间内排放,收集的粉尘回用。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排放标准要求。 渗氮工序产生的氨气、臭气浓度通过集气罩负压收集,经“硫酸喷淋塔+水喷淋”的处理装置中处理,尾气通过15m排气筒高于厂房屋顶排放,尾气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排放标准要求。 金相检测使用乙醇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预计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办公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外排园区污水管网。 喷淋塔更换水,“硫酸喷淋塔”吸收了氨气后,将形成硫酸铵溶液,****公司回收再利用,第二级“水喷淋塔”中的喷淋水回用于前一级“硫酸喷淋塔”。 (3)噪声控制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间噪声主要为混料机、粉碎机、包装机、尾气处理风机等,声源源强在65~85dB(A)之间,均设置在室内,无室外噪声源,经隔声、消声和减振后,降噪效果可达10-15dB(A),经预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废钢丸及铁屑、废劳****公司回收再利用。 综上,企业在采取妥善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的情况下,对周围环境无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