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天药业甜菊糖技术改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016080Q | 建设单位法人:朱理平 |
徐勃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无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浩天药业甜菊糖技术改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24-11--024其他食品制造149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495-C1495-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
建设地点: | ****市**市 **市辛兴镇**路以南,辛二路以西 ****现有西厂区内 |
经度:119.55678 纬度: 36.04081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12 |
诸环审报告表〔2024〕7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016080Q001Q |
2019-12-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016080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青绿****公司 |
****0705MA3MPB922R | 验收监测单位:**市环****公司 |
****0700MA3PJ41KX5 | 竣工时间:2024-10-30 |
2024-11-14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14 |
2024-11-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青绿环保管家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该项目为改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为改建项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改建完成后,形成年产复配食品添加剂 3100吨,固体饮料1000吨,葡萄糖基甜菊糖苷4500吨,食品用香精1500吨的生产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复配食品添加剂 3100吨,固体饮料1000吨,葡萄糖基甜菊糖苷4500吨,食品用香精1500吨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主要对“甜菊糖生产线产业提升技术改造项目37和“甜叶菊提取物(绿原酸)项目”进行改建,项目均已取得环评批复(诸环审报告书〔2018】7号、诸环审报告表(2022〕115号)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因市场需求变化,公司计划利用现有甜菊糖精制车间进行改建,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不新增占地面积。改建项目保留部分原有设备同时新购置荸荠式包衣锅、三维混合机、真空上料机、沸腾千燥机、真空包装机等设备 23台/套,实现最终产品与西厂区内原有甜菊糖、绿原酸产品交替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对“甜菊糖生产线产业提升技术改造项目37和“甜叶菊提取物(绿原酸)项目”进行改建,项目均已取得环评批复(诸环审报告书〔2018】7号、诸环审报告表(2022〕115号)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因市场需求变化,公司计划利用现有甜菊糖精制车间进行改建,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不新增占地面积。改建项目保留部分原有设备同时新购置荸荠式包衣锅、三维混合机、真空上料机、沸腾千燥机、真空包装机等设备 23台/套,实现最终产品与西厂区内原有甜菊糖、绿原酸产品交替生产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2、选用高效可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设置排气筒、采样平台及采样口。精制一、二车间干燥废气经“集气罩+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依托现有 30m 高排气简 DA009、25m高排气筒 DA015 排放;精制一、二车间粉碎过筛、配料、包装工序在D级洁净区内进行,废气由移动式捕尘器收集;精制一车间臭气浓度经负压收集后,引入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 DA021排放;精制二车间臭气浓度经负压收集后,引入水喷淋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15m高排气筒 DA008 排放。 3、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脱附废水依托西厂区内现有三级沉淀池沉淀后,与软水制备废水、喷淋废水泵入******公司污水处理站,经“絮凝沉淀+IC+A/0+化学除磷”工艺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至**市****公司深度处理。按相关规范对生产车间、仓库、固废暂存场所等进行硬化、防腐、防渗处理,避免雨淋冲刷和污水渗漏造成环境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2、精制一、二车间干燥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依托现有 30m 高排气简 DA009、25m高排气筒 DA015 排放;精制一、二车间粉碎过筛、配料、包装工序在D级洁净区内进行,废气由移动式捕尘器收集;精制一车间臭气浓度经负压收集后,引入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 DA021排放;精制二车间臭气浓度经负压收集后,引入水喷淋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15m高排气筒 DA008 排放。 3、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脱附废水依托西厂区内现有三级沉淀池沉淀后,与软水制备废水、喷淋废水泵入******公司污水处理站,经“絮凝沉淀+IC+A/0+化学除磷”工艺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至**市****公司深度处理。按相关规范对生产车间、仓库、固废暂存场所等进行硬化、防腐、防渗处理,避免雨淋冲刷和污水渗漏造成环境污染。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定期对厂内污染排放源开展常规监测,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和企业环境信息。 | 实际建设情况:定期对厂内污染排放源开展常规监测,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和企业环境信息。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323473.7 | 4169 | 0 | 4169 | 0 | 323473.7 | 0 | |
9.7 | 0.125 | 0 | 0.125 | 0 | 9.7 | 0 | |
0.49 | 0.006 | 0 | 0.006 | 0 | 0.49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76434.6 | 22736.88 | 0 | 22736.88 | 0 | 276434.6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18 | 0.447 | 0 | 0.447 | 0 | 6.18 | 0 | / |
1.01 | 0 | 0 | 0 | 0 | 1.01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三级沉淀+污水暂存池 | ******公司污水接受协议标准和**市****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三级沉淀+污水暂存池 | 半年一次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水喷淋设备,新上DA021排气筒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4554-93)表2中15m排气筒对应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布袋除尘器,水喷淋设备,新上DA021排气筒 | DA008:臭气浓度;DA009:颗粒物;DA015:颗粒物;DA021:臭气浓度;均半年一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震、设置隔声罩、采用隔声材料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基础减震、设置隔声罩、采用隔声材料 | 昼夜监测,每季度一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处、危废库、原材料库、雨水管网区域、沉淀池等均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在落实好厂区防渗工作的前提下,项目生产过程对厂区及其周围地下水和土壤影响较小。 | 本项目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处、危废库、原材料库、雨水管网区域、沉淀池等均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在落实好厂区防渗工作的前提下,项目生产过程对厂区及其周围地下水和土壤影响较小。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及一般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妥善处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吸附剂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软水制备设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由相关厂家进行回收利用;粉碎、过筛、除铁、金属探测、过滤产生的杂质,废原料包装袋,废气处理产生的废布袋,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作为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水沉淀产生的废糊精,委托项目所在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 | / |
表7 风险设施
1 |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对项目及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完善厂区风险防控系统,建设事故水池及导排管道,雨污排放口设置转换装置并与事故水池相连通,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设置应急物资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对项目及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完善厂区风险防控系统,建设事故水池及导排管道,雨污排放口设置转换装置并与事故水池相连通,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设置应急物资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精制一车间、精制二车间、办公楼、原材料库、成品仓库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精制一车间、精制二车间、办公楼、原材料库、成品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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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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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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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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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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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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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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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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