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査评估技术指南》(公告 2017 年第 72 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凋査技术导则》(HJ25.1-2019)、《****环境局 ****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委托****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地块编码:****
(3)用地面积:26403.87平方米
(4)建设单位:****
(5)调查性质: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6)土地使用权人:****
(7)规划土地类型:工业用地
(8)行业类别:C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C1922皮箱、包(袋)制造、C1923皮手套及皮装饰品制造
(9)地块地址:**市**区环**路189号
(10****中心坐标东经118.16645°,北纬24.72774°。
二、调查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本次工作为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
三、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对本项目地块进行取样检测,采集土壤样品,对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无机物等项目进行检测。
(1)土壤
本次监测的GB36600-2018的基础项目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及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GB36600-2018的基础项目7项重金属和无机物因子中砷、汞、铅、镉、铜、镍指标有检出,检出砷、汞、铅、镉、铜、镍重金属的浓度均低于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亦能满足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未见异常数据。六价铬指标未检出。
本次监测项目除GB36600-2018的45项基础项目外,还包括铬、锌、锰、钴、硒、钒、锑、铊、铍、钼、pH、石油烃(C10-C40)、硫化物、甲醛、五氯苯酚等特征污染物。检出的钴、钒、锑、铍、石油烃(C10-C40)的浓度均低于GB36600-2018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亦能满足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其余数据未见异常。检出的铬、锌、锰、硒、铊、钼参照**市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第二类用地限值评价,符合DB4403/T67-2020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亦能满足DB4403/T67-2020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
土壤五氯苯酚及甲醛指标未检出。
因无土壤硫化物相关标准,本次调查土壤硫化物与对照点数值进行比较分析,未见异常。
(2)地下水
地块内总计10个地下水样品的pH值在6.4~8.4之间,总体属于中性范围;耗氧量在0.32~9.29mg/L之间。根据监测结果统计表,地下水监测指标中色度、嗅和味、浑浊度、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六价铬、铅、镍、钴、锑、铍、钼、钒、石油烃(C10-C40)、甲醛、铬有不同程度检出,其余指标未检出。检出的地下水监测指标中除嗅和味、浑浊度、溶解性总固体、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外,其余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中铬参考六价铬标准进行评价,地下水甲醛指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3标准限值进行分析)。
(3)结论
根据以上调查分析,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第二类建设用地要求,调查地块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可以作为工业用地使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联系方式:傅助理****234
编制单位:****
联系方式:周工180****1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