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试)
发布时间:2024-12-24
发布单位:******至**高速公路工程总承包№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我司《******至**高速公路工程总承包№8合同段(项目名称)包件1:沥青混合料拌和及矿粉加工工程、包件2:沥青面层及功能层摊铺工程(包件名称)公路业务(专业类别名称) 分包招标》于2024年12月24日下午16:00截止投标且同一时间开标,包件1:沥青混合料拌和及矿粉加工工程共有6家单位提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存在一下问题:
(1)包件1:**省龙凝****公司与**中水****公司存在有相同的主要人员,疑似串标嫌疑。该两个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
(2)包件1:**启****公司、 **中交美通****公司、**中水****公司:投标文件均未盖章,需要签字的地方未签字。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0.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二点要求:【①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明确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章。其中,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④ 投标文件的封面应加盖协作单位印章(公章),并由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进行确认,未按要求标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将拒绝接收。】,该三家单位均未按要求盖章,均作无效标书。
(3)根据招标要求:该包件不满足不少于3家单位。我司决定对该包件1:沥青混合料拌和及矿粉加工工程作流标处理。
特此公告!
******至**高速公路
工程总承包№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