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县左店镇等10个乡镇市政管网完善提升更新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 16:0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2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县准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1723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县水湖镇长合路20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1-****1723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县**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1-****3383 |
2024年**县左店镇等10个乡镇市政管网完善提升更新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县左店镇等10个乡镇市政管网完善提升更新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问: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人社部相关文件及《****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号)的要求,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事业单位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到企业工作人员依法继续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规定:对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以下6类情形,原则上不认定为“挂证”行为: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事业单位身份,实****事业单位下属企业,****事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请问: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检测工程师、资料员等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所在月份或磋商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6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如磋商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则提供2023年6、7、8、9、10、11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县水湖镇长合路204号
联系方式:0551-****17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1975、0551-****197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凡
电 话:0551-****1975、0551-****1978
五、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