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甲醇站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7197
传 真:022-****6829
通讯地址:**新区于家堡**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加油站甲醇站改造 | **** | 大港街 | ******公司 | 位于**新区大港板厂路101号,主要经营乙醇汽油、柴油、甲醇销售、物流仓储及汽车修理等,****加油站实施改造:停用一座40立方米的柴油罐,**一座30立方米甲醇地埋双层储罐,将原有一台柴油加油机改造为甲醇加注机,另增设一台甲醇加注机。改造后全站共有四座油罐和一座甲醇储罐(其中两座40立方米的乙醇汽油储罐,两座40立方米的柴油储罐,一座30立方米的甲醇储罐),以及**双枪汽油加油机、两台双枪柴油加油机、两台双枪甲醇加注机。乙醇汽油和柴油年销售量均为1200吨,车用甲醇年销售量为1000吨。项目总投资110万元,环保投资17.5万元,占总投资的15.9%。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施工场地固体垃圾应妥善处置,清罐产生的油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清罐后的停用柴油罐进行填砂处理。 2.运营期间,甲醇卸料产生的废气通过一次回收系统返回至罐车内;加注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二次回收系统收集后,返回甲醇储罐;甲醇储罐呼吸产生的气体排入一套**的甲醇排放处理装置,净化后的尾气由一根4.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使用密闭性好的设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厂界限值要求。 3.该项目不新增废水。 4.站区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5.新增的清罐残液和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须规范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项目所依托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完善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6.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泄漏、防腐蚀、加强管理等措施,做好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的防控工作:完善分区防渗,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监测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定期监测。 7.在依托现有工程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废水和消防废水能够得到有效收集;完善突发环境风****生态环境局报备,****公司的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与相关企业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 | 2024.****.25-12.31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