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大连长兴岛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园建设项目——创新平台一期项目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2024年12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2-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岛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园建设项目——创新平台一期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1152 传 真:****0202 通讯地址:**市**区东北北路101号 邮 编:116001
批复****1225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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