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 16:12 |
预算金额 | ¥1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宁 | ||
项目联系电话 | 无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西路21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32-****1973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路17****中心9楼90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32-****9806 |
采购人:****
项目名称:****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于2024年10月24日公开招标,截止开标时间仅有****网上签到,本项目废标。2024年11月14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截止开标时间无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再次废标。经专家审核招标文件无明显倾向性和不合理条款,符合招标要求,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单一来源采购要求,同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适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经查询,****环境局网站公示的《**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仅有青****公司****生态环境厅发证的具有危险废物及相关服务资质的企业。综上,****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服务单位为****。
名称:****
地址:**省**市**市******基地海浦路11号
时间:2024-12-26 00:00:00至2025-01-03 00:00:00(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王鹏
联系地址:**市**西路217号
联系电话: 0532-****1973
2.财政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市**区**路208号
联系电话:0532-****585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联系人:李宁
联系地址:********路17****中心9楼903
联系电话:0532-****9806
附件1 妇儿医院-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单一来源论证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