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微耕机配件制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16MAD4HBPT38 | 建设单位法人:赵久军 |
赵久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双星路1号(自主承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农机微耕机配件制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32--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 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 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76-C3576-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市**区 德感街道双星路1号附1号(1#厂房幢1-3号) |
经度:106.20088 纬度: 29.2524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24 |
渝(津)环准〔2024〕7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16MAD4HBPT38001W |
2024-09-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00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0116MAD4HBPT3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116MAD4HBPT38 | 验收监测单位:**米舟****公司 |
****0112MA5U475W82 | 竣工时间:2024-11-22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7043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57万套农机配件 | 实际建设情况:57万套农机配件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下料-冲压/弯管钻孔-焊接-打磨-抛丸-喷塑-固化-检验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下料-冲压/弯管钻孔-焊接-打磨-抛丸-喷塑-固化-检验入库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后与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管网进入****公司厂房已建生化池(处理22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长江。废气:焊接烟尘通过在每个工位安装上吸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简排放(DA001);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简排放(DA002);喷塑粉尘先经各喷塑房自带的滤芯回收系统回收后,再进入一套“滤简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简排放(DA003)排气简排放;固化废气通过在固化通道进出口安装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简排放(DA004)。切割、下料、打磨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固废: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设施交废品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后与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管网进入****公司厂房已建生化池(处理22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长江。废气:焊接烟尘通过在每个工位安装上吸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简排放(DA001);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简排放(DA002);喷塑粉尘先经各喷塑房自带的滤芯回收系统回收后,再进入一套“滤简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简排放(DA003)排气简排放;固化废气通过在固化通道进出口安装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简排放(DA004)。切割、下料、打磨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固废: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设施交废品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公司处置。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517 | 0 | 0 | 0 | 0.052 | 0.052 | |
0 | 0.058 | 0 | 0 | 0 | 0.058 | 0.058 | |
0 | 0.019 | 0 | 0 | 0 | 0.019 | 0.019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425 | 0 | 0 | 0 | 0.425 | 0.425 | / |
0 | 0.019 | 0 | 0 | 0 | 0.019 | 0.019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隔油池+生化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 | 已建+依托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抛丸废气滤芯除尘器 | **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中的影响区标准 | 已建 | 已监测 | |
2 | 喷塑粉尘滤芯除尘器 | **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中的影响区标准 | 已建 | 已监测 | |
3 | 固化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 | **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中的影响区标准 | 已建 | 已监测 | |
4 | 焊接烟尘滤芯除尘器 | **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中的影响区标准 | 已建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振、建筑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已建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 | 建设单位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依法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废包装袋等一般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暂存,****公司综合利用,贮存和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点贮存,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贮存和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后交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依法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废包装袋等一般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暂存,****公司综合利用,贮存和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点贮存,定期****公司处置,贮存和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后交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厂区采取分区防渗,危险废物贮存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进行建设,液体原料区地面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并完善相应标识标牌;建立完善相应环保设施设备运行记录和管理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园区环境风险防范联动、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 严格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厂区采取分区防渗,危险废物贮存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进行建设,液体原料区地面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并完善相应标识标牌;建立完善相应环保设施设备运行记录和管理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园区环境风险防范联动、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厂房生化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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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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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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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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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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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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