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数字经济科创产业园Ⅰ期项目电梯招标项目项目预公示
**区数字经济科创产业园Ⅰ期项目电梯招标项目项目预公示
**区数字经济科创产业园Ⅰ期项目电梯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区数字经济科创产业园Ⅰ期项目已由宁****改革局以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公司,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区数字经济科创产业园Ⅰ期项目电梯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76055.4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 72343.15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1663.85m2,地下建筑面积20679.3m2,****酒店、商务办公楼、配套设施及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本项目招标规模共计13台电梯。建设地点:**市**区姚江新区启动区JB16-05-4c地块,四至范围为**经三路,南至云飞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纬二路。 2.2招标范围:**区数字经济科创产业园Ⅰ期项目的13台电梯的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详见《供货要求》。 2.3招标控制价:****000元。 2.4交货地点:**区数字经济科创产业园Ⅰ期项目施工现场,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5交货期:分批交货,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6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安装工期按照招标人要求,每批次30日历天内安装完毕且配合总包进度。 2.6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宁****研究院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区数字经济科创产业园Ⅰ期项目电梯招标项目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本项目投标产品,许可参数达到本项目要求。 (2)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电梯安装单位)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许可子项目包含本项目投标产品,许可参数达到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电梯安装单位)非制造商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安装授权委托书。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联合单位仅限电梯安装单位。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1 家。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或者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委任书。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慈城镇保黎北路55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74-****96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星**路8号涌金大厦6楼 联系人:郑梦燕、余晨晨、许常汇、屠世侠 联系电话:0574-****5708 电子邮件:****@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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