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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县闽台****示范区污水处理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梅经开区〔2024〕44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县闽台****示范区污水处理设施提升工程项目(项目编码:****-
01-188929)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园区污水处理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点:****开发区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配套设施工程、****园区市政道路(含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其中:
1. ****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用地面积为2.93公顷,扩建后总规模为2.0万m3/d,提标的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厂**单体主要涉及二级处理和深度处理,主要**建(构)筑物工程量包括**AAO生化池1座、周进周出二沉池1座、鼓风机房、机修间、废液油区1座、中提泵房、**度沉淀池及加药间1座、V型滤池1座。
2. ****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配套设施工程:工程污水管采用单侧布管,污水管管径为DN400,管网长度为3.5公里,污水管采用**度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B型)。
3. ****园区市政道路(含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本工程涉及三条道路建设,分别为纬一路、经一路和经二路,道路总长度约1.35公里。纬一路,道路长度约485米;经一路,道路长度约591米;经二路,道路长度约267米。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6459.8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341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67.36万元,预备费746.87万元,建设期利息632.06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35.36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改革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