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五龙口镇牛王滩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市沁河五**镇牛王滩南麓更沟出口处 建设规模:6×250kW 主要建设内容:电站总装机6台,总装机容量1500千瓦,电站设计多年平均发电量918万 kw﹒h,年利用小时6120h。项目从沁河河道引水发电,无拦水建筑物,不具备调节能力。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总 电 话:158****9688 地 址:**市沁河五**镇牛王滩南麓更沟出口处 邮 编:45900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公司 单位地址:**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人:柳工 邮 编:45900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链接:https://pan.**.com/s/1wcTC52sekQoWj7KWAblSyw 提取码:dhtk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关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2、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3、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完成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4、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对上述问题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信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和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个人准确信息(包括: 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以便我们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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