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2-25
项目名称 | **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区淮城街道、河下街道、**街道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00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季宇 |
联系人 | 季宇 | 联系电话 | 185****6855 |
项目投资(万元) | 14537.78 | 环保投资(万元) | 5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1-03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单位为**市****公司,现拟****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额14537.78万元,项目拟对**区内104个住宅小区内部**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智能充电设施7642套,配套实施消防设施及监控设备、停车棚及地面工程、绿化移除及恢复、智能充电管理平台及配套设施等。按规定办理规划、国土、环保、安评、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后,方开工建设。不新上国家限制禁止的工艺、设备和产品,不使用低于准入水平的用能设备。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为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2)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工具,如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同时尽可能采用施工噪声低的施工方法;(3)施工机械应尽可能放置于对周围敏感点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 | ||
承诺: 季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季宇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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