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汉城南路东区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汉城南路**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汉城南路**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001 | ||||||||||||||
招标人名称 |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
联系人姓名 | 李工 | 联系电话 | 139****9523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4日 14时0分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306 | ||||||||||||
评标情况 | |||||||||||||||
中标候选人情况(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 |||||||||||||||
排序 | 推荐情况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设计院****公司 | ****01665.15 | 总要求:必须满足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强制规范标准;采购要求:设备采购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施工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强制规范“合格”标准 | 670 | ||||||||||
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集团有限公司 | ****93846.27 | 总要求:必须满足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 准。 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强制规范标准; 采购要求:设备采购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 施工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强制规范“合格”标准; | 670 | ||||||||||
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集团****公司 | ****42836.47 | 总要求:必须满足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强制规范标准; 采购要求:设备采购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 施工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强制规范“合格”标准; | 670 | ||||||||||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 |||||||||||||||
排序 | 推荐情况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名称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号 | 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设计院****公司 | 高佩龙 | 注册建造师一级 | 陕161********02813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集团有限公司 | 邹传舞 | 注册建造师一级 | 粤144********29730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集团****公司 | 陈** | 注册建造师一级 | 贵152********04141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 相关证明材料;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省**市**区广仁寺路 1 号),联系电话:139****9523 | ||||||||||||||
其他公示内容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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