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值守业务外包服务(第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 月 25 日至2024年 12 月 30 日)
项目标段名称 | ****保安值守业务外包服务(第二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1070.00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6370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0752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
第一名 | **** | ****2386.00 | ||
第二名 | ****公司 | ****4908.00 | ||
第三名 | ******公司 | ****4980.00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经评标专家评审,中标候选人均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要求。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一、业绩相关: 第一中标候选人:**** 企业业绩:****大学**校区安保服务合同;****银行****分行保安服务合同;****大学****学院保安服务合同;******局****分局所需安全服务项目合同(第二次续签);******公司 2024-2026 年保安服务业务外包******局机场分局项目服务合同;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企业业绩:**核电二期项目安保服务项目;****医院安保服务;****管理局森林消防安保服务合同;**市十二****公司车站保安服务项目(2022-2024年度);**市轨道交通 5 号线、西环线运营期 2023-2026年车站安保及安检服务项目(第一标段);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企业业绩:**虹桥国际机场航站区物业保安委托管理项目(2022-2024);线路巡防服务;**轨道交通标段 2(安保服务)。 二、否决投标情况: (1)******公司提供的项目负责人 1 名、安全负责人 1名、项目管理人员 1 名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不清晰,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1 第 6 条“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可为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须清晰可辨) ”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第三章资格评审项 A-2 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2)******公司提供的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1 第 2 条业绩要求中的第②项“投标人须具有至少 1 个交通行业的保安项目业绩,该业绩两年及以内合同金额不低于 1500 万元”的要求。投标人提供的 5 个业绩中,前 4 个业绩不满足 1500 万元金额要求,第 5 个业绩无合同签订时间。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第三章资格评审项 A-3 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3)**中盛****公司提供的保安人员社保不清晰,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1 第 6 条“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可为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须清晰可辨) ”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第三章资格评审项 A-1 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4)**省******公司提供的保安人员社保缴纳时间为 2024 年 8 月至 10 月,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1 第1条“企业规模”及“特别说明”中对企业规模中的保安人员要求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4 年 5 月至 2024 年 10 月的内容。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第三章资格评审项 A-1 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5)****公司投标保证金未****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一览表》中,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3.4 投标保证金缴纳的相关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 《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 第三章响应性评审项 A-12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三、投诉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 023-****6113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委员会评定,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均合格。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联系电话:023-****6370)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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