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乐至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境局 关于2024年11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1日 2024年11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8- ****5092
通讯地址:**省**市**县新南路9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县玉龙教育产业园建设工程弃土场建设项目 | ** 省(自治区)** 市 ** 县**镇马家井村1、2社 | **** | **大学 | 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含消纳场、临时表土堆放场、截排水工程、封场工程、洗车台、服务期满后复垦等。项目拟建设车辆冲洗平台1座(仅冲洗轮胎),临时办公用房1间,项目不设置施工生活区,不**施工便道,利用现有道路作为施工便道,施工区不设油库,燃油设备加油依托社会设施,大型机械维****维修厂维修。 | 废气:加强管理、对场地及堆土及时洒水,设置临时围挡,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土石施工,运输车辆要进行遮盖,减少车辆滞留时间。 废水:**化粪池1座,容积5m3,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内绿化,不外排;**沉淀池1个,容积10m3,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限制车辆车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 相关部门意见:本项目取****改革局出具的川投资备【2302-512022-04-01-551577】FGOB-0009号 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同意本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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