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5
衡****广场旅客换乘通道建设项目
澄清答疑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衡****广场旅客换乘通道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回复如下:
一、内容
提问1:请问财政评审报告中工程总承包其他费228017.98元具体包含哪些费用,在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未发现此费用具体明细表
回复1:详见答疑澄清文件重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
提问2:如若该项目不需要编制投标报价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绿色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就无法填写具体的金额,请问此处是否可以不填写
回复2:绿色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不需要填写具体的金额。
提问3:专用合同条件8.7.2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或人民币金额为:2000元、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2%或人民币金额为:/。专用合同条件15.2.3(1)承包人未按时开工、完工或未按时完成施工组织计划节点、中途停工的,每延期或者停工一日,承包人需按1万元/天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以上对于工期延误赔偿金额不一致,请问投标函附录里的逾期竣工违约金及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是否只需按专用合同条件8.7.2填写即可。
回复3:按专用合同条件8.7.2填写。
提问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第2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请问本招标项目在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拟定技术负责人并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证件相关信息
回复4: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第2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01月10日10时:00分。
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和附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公告与原发布的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的答疑澄清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734-****581。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县开云镇(金**路499号);
联 系 人:陈鹏 ;
电 话:153****3911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花园9栋1单元301室;
联 系 人:唐智文、张春芳、陆鑫洪;
电 话:189****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