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台商投资区百崎回族乡“三区两线”百崎片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事项收悉。经技术审查,编制单位已完成方案修编,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台商投资区百崎回族乡“三区两线”百崎片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位于百崎乡莲埭村、下埭村,属**建设类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图斑6个,治理总面积241699.00m2,主要采取修复方式主要分为自然恢复、辅助再生及生态重建三种修复方式。项目总投资375.5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32.00万元。已于2024年2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4年6月完工。
工程占地总面积约24.17hm2,均为临时占地,本项目总体挖填方量约7.381万m3,其中总挖方2.431万m3,总填方4.95万m3(工程回填0.74m3土方和石方1.620万m3,拦挡回填0.010万m3,绿化回填2.580万m3),借方2.58万m3,综合利用0.061万m3,无余方。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4.1699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和分区的防治措施布局。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估算为294.61万元,其中主体设计已列投资282.33万元。
(五)该项目属于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符合《****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3〕199号)第三条第四款之规定,同意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本文仅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批复,项目建设的其它许可需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要求,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要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各类施工活动要限定在批复的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用地范围外的地表植被,并做好弃土弃渣及时清运、定点堆放和防护等,切实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应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确保水土保持措施建设质量和进度。应按规定****管理委员****环境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与总结报告,以及年度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如发生重大变化的,或者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五)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到位后,你单位要及时组织第三方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自主验收,验收通过三个月内****管理委员****环境局备案并接受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竣工验收,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六)配**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开展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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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