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夹****公司水泥粉磨站节能减排技改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从生态环境角度对该项目建设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报告表》表明:项目建设地址为**市**县新场镇万福村一社,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148.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利用原厂区进行扩建,不新增用地。本项目拆除原有1台φ3.2*13m粉磨机升级为φ3.8*13m粉磨机,拆除原有1台鄂破机升级为辊压机,新增1台包装机,同时对现有配套环保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升级。本项目新增年产60万吨水泥,扩建完成后全厂年产120万吨水泥。项****信息化局进行了投资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303-511126-07-02-638101】JXQB-0083号)。****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乐府发〔2024〕10号)文件要求。
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建设内容开展建设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全部落实、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项目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本审批意见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及环保投资,确保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符合《报告表》的要求,不得擅自闲置或拆除。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必须湿法作业,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清洁,对因堆放、装卸、运输等易产生扬尘的污染源,应采取遮盖、洒水、封闭等控制措施,施工现场拆除的废弃设备、建筑垃圾等应及时清运,临时堆存应在室内,防止堆放起尘。合理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场地中央位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设备运输等汽车进场安排专人指挥,场内禁止运输车辆鸣笛。施工期废水不外排。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及综合利用管理,能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且符合入场条件的及时****处理场处理或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禁止现场焚烧或乱堆乱弃。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设单位在施工建设中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市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扬尘防治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建设,强化污染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遵其规定执行。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厂区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已建的预处理池处理后由密闭罐车运至******公司****处理站处理。实验室废水经四级沉淀池沉淀后由水泵抽至球磨机冷却用水循环水池,循环利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四级沉淀池沉淀后由水泵抽至球磨机冷却用水循环水池,然后用于球磨机冷却用水,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经四级沉淀池沉淀后由水泵抽至球磨机冷却用水循环水池,然后用于球磨机冷却用水,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容积为46m3)收集后再进入四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球磨机冷却用水,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堆棚除了预留原料进出口外均封闭设置,且堆棚外围设置喷淋降尘设施,在堆场出入口安装自动感应门,各原料分类储存,堆场内进行地面硬化,同时设置专人每天对车辆行驶通道进行清扫,保证通道清洁,加强运输车辆的清洗。将颚式破碎机全封闭,在破碎料进出口面设置卷帘门,在破碎机上方(包括进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将振动筛、反击破碎机和选粉机封闭在同一个空间内,同时在各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将破碎系统布袋除尘器改造为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同时设置18m高排气筒,整个破碎系统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8m高排气筒排放。将现有旋风+布袋除尘器改造为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粉磨站粉尘依托现有磨尾排气筒(DA001、18m)排放。水泥库库顶粉尘经仓顶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过DA003、DA004、DA005、DA006、DA007、DA008、DA009排气筒(高度均为30m)排放。散装粉尘经库顶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过DA010、DA011、DA012、DA013排气筒(每个排气筒高度为30m)排放。水泥散装采用密闭罐车,并配备带抽风口的散装卸料器。散装水泥装车区域四周设置垂帘和喷淋装置,装车时将垂帘放下,使整个装车过程和整个水泥罐车均位于封闭的空间内,同时开启喷淋装置喷淋降尘,且对装车处地面及时清扫,防止装车过程中意外泄漏的水泥外逸。包装库包装粉尘经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包装排气筒(DA002,20m高)排放。将现有袋装水泥装车工位处软帘加高加长,使整个运输车的车厢位于封闭的空间内,同时在装车工位处设置粉尘收集管道收集粉尘,进入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DA002排气筒排放,同时对装车处地面及时清扫,减少装车过程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厂区出入口处设置洗车平台,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时清洗车身和轮胎,以减少车辆道路扬尘,且厂区内路面进行定时洒水,以减少厂区汽车运输扬尘。物料公路运输全部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厂内运输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车辆。粉尘有组织排放需满足《**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864-2021)表1相应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需满足《**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864-2021)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设置油烟净化器和烟道,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油烟浓度≤2.0mg/m3)要求,由高于楼顶的烟道排放。
(五)加强营运期噪声污染管控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优化调整车间内的布局,在不影响工艺流畅的情况下尽量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其他设备则采用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降噪。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使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设备噪声的产生。对厂区内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厂区内禁止鸣笛,限制车速。运输车辆经过声环境敏感点处时采取控制车速、禁止鸣笛、禁止夜间运输等措施减缓交通噪声影响。运营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实现达标排放。
(六)加强营运期各类固体废弃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及综合利用管理,建立台账。厂区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金属渣统****回收站回收利用,其他****处理场处置;废滤袋****回收站;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回用作为水泥生产的原料(混合材);废包装材料****回收站;废机油可在厂区内综合利用,利用不完的和含油抹布、手套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七)落实和优化《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照《**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试行)》的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作,按要求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并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杜绝污染事故。
(八)严格落实地下水防范措施。项目实施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机修房为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10-7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6m,防渗系数≤1.0×10-7cm/s的要求;除去重点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的区域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为地面采用防渗混凝土,等效黏土防渗层≥1.5m,防渗系数≤1.0×10-7cm/s;办公生活楼、原料堆场、门卫室、杂物间、废旧设备储存间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九)危废暂存间管理。危险暂存间的相关标准和规范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执行。
(十)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根据《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技术规范》(HJ1297-2023)、《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对企业所有排放口(包括气、声、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化建设。
三、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态环境局《关于核定夹****公司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函》(夹环总量〔2024〕10号)执行。颗粒物排放限值:16.344吨/年。
四、本批复仅代表生态环境意见,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五、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投产前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标准、程序、时限,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你公司应切实履行环保设施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设施的操作规程和风险识别与防范措施,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六、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本《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请县经信局、**市**生态****执法大队、****环境监测站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监管原则,做好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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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5日
抄送:县经信局、**市**生态****执法大队、****环境监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