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服务用房二地块位于**省**市**区中泰街道岑岭村,地块东侧为****服务中心,南侧为居民区,北侧为空地,西侧为石西线。地块中心经纬度E 119.923617°,N 30.236021°。地块总用地面积1290m2,约合1.935亩。地块现状为林地和少部分农用地,地块变更前为林地和空地,****社区服务设施用地(Rvs)。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 234号)中用地用海分类,****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
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地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属于居住用地(07),属于《**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中的敏感用地,属于甲类地块,****管理部门的要求,该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调查报告。为此,****委托******公司(我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2调查结果概述
在接受****的委托后,我公司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公告2017年第72号)等地块环境调查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了****配套服务用房二地块的土壤环境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初步调查工作,并根据初步调查结果编制了《****配套服务用房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通过对****配套服务用房二地块开展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工作,详细的了解地块和相邻地块的历史及规划用途,地块区域历史上一直为林地和空地,无工业生产活动及疑似污染源,地块内土壤环境状况良好。
报告的主要结论包括:
(1)地块历史和现状:通过历史影像及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内未从事过工业生产,地块使用历史为林地和空地。
(2)敏感目标:地块周边1km范围内的敏感目标主要包括居民区、学校和地表水体。
(3)资料收集:本次调查收集到主要资料有《****配套服务用房二地形图》、《****配套服务用房二(2022)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组团中泰单元(YH13)D-01地块(农民多高层公寓)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人员访谈表。
(4)人员访谈:本次调查共收到有效问卷5份,通过对地块调查问卷的统计汇总可知,本地块内现状和历史均无工业企业,无规模化畜禽养殖历史、无工业固体废物堆存,无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和处置情况,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无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地块及周边企业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其他环境污染事件。
(5)地块周边不存在企业,未发生环保污染事件。
(6)通过使用现场快速检测仪器XRF和PID对地块内和地块周边的土壤表层样进行快速检测,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地块现状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及**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
通过对****配套服务用房二地块开展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工作,详细的了解地块和相邻地块的历史及规划用途,地块区域历史上一直为林地和空地,无工业生产活动及疑似污染源,地块内土壤环境状况良好。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4.2.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及《**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文件中的第(十五)条,属于甲类地块且原用途为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的,同时满足条件1.未曾涉及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贮存或输送的;2.未曾涉及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倾倒或填埋的;3.历史监测或现场快速筛查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4.现场检查或踏勘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的,或者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直接影响的;5.相关用地历史、污染状况等资料齐全,能够排除污染可能性的,相应的土壤污染调查以污染识别为主,可不进行采样采样检测。通过对本地块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初步调查工作,本公司认为本地块符合以上五个条件,可不进行土壤和地下水采样检测,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