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永恒化学制剂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次氯酸钠技术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159986Y | 建设单位法人:高东成 |
李家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乳源高新材料产业园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5万吨次氯酸钠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3-C2613-无机盐制造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经度:113.380065 纬度: 24.74754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29 |
韶环审〔2023〕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59986Y001V |
2024-09-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200 |
9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159986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159986Y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232MA52PWDC2L | 竣工时间:2024-09-01 |
2024-09-29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25 |
2024-11-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content/91607.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改造后全厂最终生产规模为年产15万吨次氯酸钠 | 实际建设情况:改造后全厂最终生产规模为年产15万吨次氯酸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一次盐水精制→二次盐水精制→离子膜电解、淡盐水脱氯→连续法生产次氯酸钠 | 实际建设情况:一次盐水精制→二次盐水精制→离子膜电解、淡盐水脱氯→连续法生产次氯酸钠 |
生产工艺未变,原辅材料用量减少,废水和废气污染物排放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车间清洁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处理厂进行处理。2、尾气吸收塔废气(次氯酸钠装置未反应氯气、管线事故氯气)经二级碱液吸收后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1、车间清洁废水回用于一次盐水配水槽,不外排。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集中收集暂存,已接通废水管线至**县银源****公司,定期泵入**县银源****公司进行处理。2、尾气吸收塔废气(次氯酸钠装置未反应氯气、次氯酸钠储罐废气、盐酸储罐呼吸废气、氯气原料管线安全泄压氯气)引入尾气吸收塔经碱液吸收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1、车间清洁废水可回用于化盐工序,因此在车间内全部收集回用不外排,起到节约能耗且环保的作用,本项目外排废水只有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废水排放量减少,不属于重大变动。2、为防止液态盐酸储罐通过蒸发形成氯化氢、防止次氯酸钠储罐在高温情况下分**出氯气造成环境污染或对人体伤害,在储罐顶部设置尾气平衡管,将释放出的废气引至尾气吸收塔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可减少罐区废气排放量,降低污染物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储存能力:1、**:次氯酸罐区(占地面积1672.96m2,5个,H=10m,1130m3/个,戊类);2、改造:原有罐区中的次氯酸钠储罐(300m3)改为盐酸储罐 3、利旧:原有罐区中的1个300m3的32%液碱储罐不变。 | 实际建设情况:储存能力:1、**次氯酸罐区(占地面积1672.96m2,5个,H=10m,1130m3/个,戊类); 2、原有罐区的次氯酸钠储罐改造为1个300m3配碱水罐(不属于化学品储罐); 3、原有罐区32%碱液储罐改存放16%碱液中间储罐; 4、生产区内新增2个盐酸罐(1*75m3、1*106m3),1个137m3的 32%碱液储罐。 |
根据实际生产需要调整储罐和数量。经核算,本项目化学品储罐总储存容积增加0.29%,详见验收报告表3.2-8,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666 | 0 | 0 | 0 | 0.666 | 0.666 | |
0 | 0.263 | 0 | 0 | 0 | 0.263 | 0.263 | |
0 | 0.012 | 0 | 0 | 0 | 0.012 | 0.012 | |
0 | 0.0006 | 0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依托原有三级化粪池、初期雨水池(兼作消防废水池、事故应急池)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县银源****公司进水水质标准两者严值 | 依托原有三级化粪池、初期雨水池(兼作消防废水池、事故应急池)。**废水管道连接**县银源****公司,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泵入**县银源****公司处理。 | 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排放口DW001各污染排放均符合《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县银源****公司进水水质标准两者严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尾气吸收塔尾气通过**二级碱液吸收后经25m排气筒排放。 | 有组织废气废气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的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5规定的限值 | 次氯酸钠生产过程未被吸收反应的氯气、次氯酸钠储罐和盐酸储罐罐顶废气、氯气原料管线安全泄压氯气均用密闭管道引入尾气吸收塔经碱液吸收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碱液吸收D塔处理后排放口DA001氯气和氯化氢排放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限值要求。厂界下风向监控点氯气和氯化氢浓度均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修改单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设备设独立厂房、绿化消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建设单位采取合理布局,将高****办公室位置,并对其采取基础减振、消声、隔声等处理措施,生产设备使用过程加强维修保养,避免不正常运行导致的噪声增大 | 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60~63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50~52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产生的废树脂、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其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范围处理处置;固体废物贮存应符合相关污染控制标准、技术规范等的要求,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项目依托原有一般固废贮存间和危废暂存间。已与**恒美****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安全收集、暂存、转运合同,废机油定期交由其处理,废树脂验收期间暂未产生,产生后集中收集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委托**回收单位回收处理,电解工序离子膜定期更换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依托原有事故应急池680m3(兼做消防废水池、初期雨水池、生活污水池)。厂区事故水排入雨水管道,经阀门井切换后进入应急池。雨水经隔油池120m3收集后排入南水河。 | 依托原有事故应急池680m3(兼做消防废水池、初期雨水池、生活污水池)。厂区事故水排入雨水管道,经阀门井切换后进入应急池。雨水经隔油池120m3收集后排入南水河。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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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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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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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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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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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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