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征集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推动《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04号)落地见效。根据《自然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
一、收回收购土地范围
(一)优先征集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因企业原因超期未动工满两年的土地,不纳入收回收购土地范围。
(二)其他用途的土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也可以纳入收回收购范围。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月25日。
三、征集方式
符合收回收购条件的土地使用******局**分局提出书面申请(地址:**区**路303号市残联3楼)。
四、提交资料清单
(一)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意向申请书(无固定模板,包含但不限于土地基本情况、开发建设情况、抵押情况、司法查封等情况);
(二)加盖公章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三)加盖公章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
(四)收回收购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需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及分割意向方案;
(五)其他涉及收回收购土地的必要资料。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少华
联系电话:0943-****022、199****8558
六、声明
本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公告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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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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