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年利用旧塑料30000吨生产塑料颗粒项目 | |||
建设地点: | **新镇镇马行村村东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新镇镇马行村村东,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9.5万元,占地面积15700平方米。工艺流程:废塑料(编织袋)上料→破碎→清洗→甩干→上料→加热造粒→冷却切粒→筛分→检验入库。主要设备∶输送机、破碎机、循环清洗槽、捞料脱水机、挤出机、拉丝机、造粒机等。该项目建成后年生产PP塑料颗粒19537吨、PE塑料颗粒9768.5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熔融挤出废气、真空烧网炉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每台挤出机主机排气孔主副机连接处安装密闭无动力集气设施收集后,经水箱+旋流塔处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塑料条出口处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的真空烧网炉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一同进入1套“电捕焦+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清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及**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企业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 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污水站位于地下、加盖密闭、****处理站周围进行绿化,废气经集气管道引入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2)废水 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生产****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放假期间停工时,****处理站处理后满足**省地方标准《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表2中排放限值标准要求及****公司收水水质标准要求,由**市禾禾****公司运输至****公司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各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清洗槽沉渣经脱水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分选出的杂物可利用的收集后外售,不可利用的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不合格产品收集后作为原料回造粒工序再次投入生产。过滤网残渣、废机油、废油桶、废焦油、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环境局**分局 | 受理地点: | ****中心2****环境局窗口 | |
联系电话: | 0392-****588 | 落款日期: | 2024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