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2-25
1.招标条件
****超市供应商服务招标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 )已经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中心店、凯乐国际店、影****超市商品供应及服务。在**合同期内,****超市,同等条件下由合同期内的中标人承接。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项目 | 涉及店位 | 发包人 |
超市供应商服务招标项目(三店) | ****中心店: **市天府新区正兴镇秦皇寺村5组302号,****中心 凯乐国际店: ****酒店大道14号凯乐国际3栋一楼架空层 影食荟店: ****博物馆影食荟店 | **** |
2.2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期限内甲方将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核(年度完成营收、客服投诉等),根据考核情况决定合同到期后是否继续续签合同,续期合同年限为2年。如遇上级单位政策调整需终止合同的或者遇到不可控因素需终止合同的,双方应终止合同,且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费用据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无。
3.1.3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2023年三个年度中其中一年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大于零。
3.1.4信誉要求
(1)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2) 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首页 信用服务 下级模块查询企业的 失信被执行人 (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人)】;
(3)在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为:自2024 年 12 月 26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3 时 59 ****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 ) (http://zb.****.com )进行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超市供应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费 (可简写) 。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0 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 ,进入 我的项目 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 招标文件领取 按钮,点击 网上支付 ,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 到账查询 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6.投标文件的送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 01 月 03 日 11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蜀道集采平台 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3招标人定于2025年 01 月 03 日 11 时 00 分于**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40****集团****中心开标室进行开标。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 开标签到解密 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 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及****集团****公司(http://www.****.cn)网站上同步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及****集团****公司(http://www.****.cn)网站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8.2异议、投诉处理
8.2.1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 蜀道集采平台 在 异议 菜单中完成。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 蜀道集采平台 唱标完成后,在15分钟内通过系统弹出的窗口进行异议的提出。招标人应在 异议回复 栏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 蜀道集采平台 在 异议 菜单中进行。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8.2.2投诉处理
投标人投诉的渠道:进入 蜀道集采平台 (http://zb.****.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 投诉 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天府新区兴康一街166号 ****中心2号楼30层蜀道物业
联 系 人:代老师
电 话:028-****7655
其他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400-8148-188。
招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