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兴自然(工)告字[2024]13-3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规划指标要求 |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绿化率(%)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 | ****开发区**路东侧、凝心**侧 | 40000 | 工业/一类工业 | 1.3 ≤ 容积率 | 50 | 230 | 1110 | 12 (万元)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地块编号:****;
报名时间:2025年0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5年01月23日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0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5年01月23日09时00分;
挂牌时间:2025年0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5年01月25日09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类和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企业。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应当30个内竣工、42个月内投产,项目投产后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亩、开票销售不低于500万/亩、税收不低于20万/亩。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所属乡镇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否则竞得无效,《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明确的投资强度、开票销售、亩均税收、竣工时间、投产时间等事项。**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认定的“三比一提升”重大项目投产后年亩均税收不低于约定亩均税收,首期税收考核监管周期为6个年度,每三个年度综合评估一次。其中税收考核监管期第1年度、第2年度分别达到约定亩均税收标准的30%、70%,第3年度起达到100%。咨询投资监管协议联系人:陈先生、联系号码:159****7555。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开发利用科
联系电话:0523-****4009 0523-****4011
联系人:王先生、张先生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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