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黄圃镇南三公路四座桥涵清淤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黄圃镇南三公路四座桥涵清淤工程
三、最高限价:701704.89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黄圃镇南三公路四座桥涵清淤工程。
2.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本次采购的服务或货物或工程必须来自中华人民**国境内。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供应商应对所投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3)企业所在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其中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提供2024年1月至开标当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的要求,《****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同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统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报价函。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已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报名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六、供应商报名时间、地点和文件售价:
1、报名和购买文件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开发区**六路60号传盛**名都地铺11卡,****。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备注: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1月6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6日15时00分
九、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开发区**六路60号传盛**名都地铺11卡,****。
十、磋商时间:2025年1月6日15时00分
十一、磋商地点:****开发区**六路60号传盛**名都地铺11卡,****。供应商代表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 购 人:****
地 址:**市黄圃镇新甫路15号
联 系 人:罗工
联系方式:0760-****101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六路60号传盛**名都地铺11卡
联 系 人:黄工、陈工
电 话:0760-****9557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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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