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证2人以上的日常专职维护队伍和车辆,保证每个乡镇每个月巡检维护一次。每月提交一次维护管理情况报告。 (二)全年保证终端在线率在90%以上。(不含停电、灾害影响的设备),高危期(清明节、防汛抗旱期、秋冬森林防火期等)要增派人手确保安全。巡查发现的终端故障需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重大故障一般需24小时内解决,特殊情况经请示后可**至72小时解决。乡镇管理员上报的终端故障在48小时之内予以解决,特殊情况经请示后可**至72小时解决。特别重大设备故障经请示同意后需在7天之内予以解决。 (三)与广播有关的重大活动需要增派工程技术人员2人以上对设备和终端进行检查和维护和活动保障。保障不限次数。 (四)每年保证安排专家对乡镇、街道文化站人员进行一次集体业务培训,培训时间两天以上。平常在下乡维护期间进行现场培训指导。 (五)对整个工程项目设备进行维修、维护,包含因雷击、人为损坏等非保修范围之内的设备或线路。(不包含因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设备损毁。)维护过程中,因电力改造或其他原因需搬迁“村村响”机房以及终端设备的,不限搬迁次数,含搬迁所需耗材。保证软件正常升级维护。 (六)维护费用包含人员工资、交通运输工具(含油费、过路费)、生活费、住宿费、设备损件、配套消耗品、备件供应、维修设备往返厂运费、维护人员保险费、高温补贴、提供系统扩充升级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费用。 (七)我委将加强对广播“组组响”安全播出、运维情况日常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违反《**县农村综合广播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每发现一次,扣除运维费1000元。设备在非重要保障期发生事故并造成应急广播停播5天以上,或在技术设备的运行维护中发生较大人身伤亡、设备设施严重损坏、火灾等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扣除年度运行维护费总额的20%。设备播出过程中,出现停播时间10天以上,涉及范围广,在社会和公众中造成极其恶劣影响的事故,或在技术设备的运行维护中发生重大人身伤亡、设备设施严重损坏、火灾等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扣除年度运行维护费总额的40%。设备在重要保障期发生重大停播事故,每发生一起重大停播事故扣除年度运行维护费总额的10%。 (八)中标单位负责应急广播网络安全工作。 (九)如果应急广播实际维护量有变化,根据实际维护用户量按比例支付维护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