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保局 ****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医保发〔2024〕33号)和《****保障局关于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挂网有关事宜的函》相关要求,现将挂网交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医保目录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挂网及调整医保支付标准目录
新增的89个国家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国家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调整至常规目录的92个药品、调整医保支付标准的68个谈判药品(含新增规格),以上附件详见**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2024年12月18日发布的《关于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完善挂网信息的通知》。
二、执行时间
(一)执行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二)新增的89个国家谈判药品,自2025年1月1日起,各有关单位可通过 “招采子系统”进行采购交易,已挂网的药品将调整挂网项目名称、项目批次及价格。
(二)国家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调整至常规目录的92个药品不再作“国家谈判药品”的标识。属于毒麻精放目录药品根据《**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92号)规定将停止挂网。
(三)调整医保支付标准的68个谈判药品将调整挂网价格,原挂网价格停止执行。
三、工作安排
新增国家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2024年12月25日起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可在“招采子系统”设置配送关系,为下一步挂网采购工作做好准备。
四、关于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同通用名药品挂网
对于协议期内医保谈判药品,有同通用名同规格药品上市的,申报企业参照**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2024年6月12日发布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药品挂网交易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相关要求申报,挂网价格不得高于同规格谈判药品医保支付标准。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71-****9183、****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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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中心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