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550-********925175(传真)
监督电话:****016
地址:**市龙蟠大道99****管理局****管理局****环境局窗口(239000)
一、项目名称
10万吨/年脱硝尿素项目
二、建设地点
****工业园****厂内
三、建设单位
****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五、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52万吨尿素装置区东南侧空闲位置,占地面积约240m2,总投资3248.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公司52万吨尿素装置真空预浓缩器出来的尿素溶液,加脱盐水配制生产32.5%脱硝尿素溶液,建设年产10万吨32.5%脱硝尿素溶液生产装置并配套建设储运工程等。项目所需的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以及其****公司现有工程。
六、主要环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和整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到位。加快52万吨/年尿素项目验收工作,本项目脱硝尿素生产装置应在尿素项目验收后投产,以确保本项目原料供应。项目设计实施中应进一步优化本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工程设计,采用先进的原料、设备、生产及污染处理工艺,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生产、输送、储存过程采用全密闭或负压收集处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项目生产工艺废气及储罐废气采取管道或集气罩收集,经水喷淋吸收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污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水排放口。项目生活污水、循环水系统置换排水、地坪冲洗水、原水处****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出水与脱盐水****公司中水回用装置处理后回用,中水装置排放的浓水经厂区现有浓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由总排口通过“一企一管”****处理厂集中处理。总排口废水排放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表2间接排放限值,****园区****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
4、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废滤芯、滤渣、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废应妥善处理处置。
6、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罐区按规范设置围堰。****公司厂区现有的5000m3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池,确保事故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初期雨水不排入雨水管网。充装区、灌装区、配制罐及成品罐区等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表》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备案表(代码:2402-341125-07-02-785641)
******分局预审意见(定环预〔2024〕15号)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