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地址:****中心 | |||
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省**市**区**大道236号 | |||
项目名称 | ******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服务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地址:**省**市**区高教路201号 投标报价:****012.16元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电站通过移民安置竣工验收、并完成合同所有服务内容止。移民安置竣工验收时间暂定为2031年,以实际移民安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应规范、规程及标准要求和招标人要求。 综合得分:94.40分 | |||
项目负责人:邹其会 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 (工程移民、城乡规划) 、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DJ201****012069、****00278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资格业绩:****电站移民安置综合设计(设代) 企业资质:工程咨询甲级综合资信、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其他(移民工程) 企业业绩:****电站移民安置综合设计(设代);****电站移民安置综合设计服务;****电站移民安置综合设计(设代);****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代;****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设代);****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等全过程咨询服务。 项目负责人业绩:****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等全过程咨询服务。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区兴黔路16号 投标报价:****641.46元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电站通过移民安置竣工验收、并完成合同所有服务内容止。移民安置竣工验收时间暂定为2031年,以实际移民安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综合得分:67.00分 | |||
项目负责人:倪剑 证书名称:正高级工程师 (工程移民)、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证书编号:DJ201****011163、****764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资格业绩:****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 企业业绩:****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市**区定福庄西街1号 投标报价:****244.80元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电站通过移民安置竣工验收、并完成合同所有服务内容止。移民安置竣工验收时间暂定为2031年,以实际移民安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应规范、规程及标准要求和招标人要求。 综合得分:61.00分 | |||
项目负责人:杜立强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资格业绩: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设代) 企业业绩: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设代)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0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 0563-****34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张工,联系电话:158****8845、173****5097。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108。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